关于一张九千元处方的意见
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 陈珞珈
时间:2015-09-15 09:52:18
      第一,这张处方是不符合中医立法处方原则的。中医看病首先要辨证,然后立法,再处方。立法处方的原则是根据病情按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来处方用药。这张方子里面很多药在药效上是重复的,也看不出什么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来。     第二、这张处方是违反国家处方管理规定的。原卫生部规定医院处方必须“急三慢七”,这张处方为什么给人家开了28剂药?     第三、这张处方是违反国家医保规定的。各地医保部门对门诊和住院处方及用药有着明确的规定,这张处方为什么开了那么多贵重药物?是针对病情的吗?像这种九千元的大处方医院是不准开的,医保也是不给付的。     第四、这家军队医院是负有责任的。这家医院有没有医疗和药事管理制度?怎么能让这种处方开出来并实现了划价和发药?而且我很怀疑这位医生的注册资质,据媒体报导,他既在这家军队医院出门诊,又在私立医院出门诊,而且多次开大处方,它到底是这家军队医院还是那家私立医院的注册医生?这家军队医院对他到底管不管?     第五、这种情况只是个例,并不是普遍现象。在卫生部门主办的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,一是有严格的医疗和药事管理制度,二是这种大处方在公立二级以上的医院里一般是不可能发生的,因为医院全部实行了门诊医生工作站,开具的处方全部在电脑和网络里,首先这种大处方它开出来以后,医院信息管理系统(HIS)根本就通不过去,不能划价,也不能收费,最后是发不出药来的。发现这种大处方,医院是要处罚事发科室和当事医生的,所在城市的医保中心也会对事发医院的这种处方给予拒付。     第六、这件事情是个案,不必过度解读和炒作。全国人均门诊医药费用,中医是低于西医的。中医西医都可能有大处方,但都是少数,尤其是在地方卫生部门主办的公立医院里,现在越来越少。不要把一个事情说成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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